报名地点:全国各省市的劳动局职业鉴定中心
考试时间:每年考两次,分别为5月、11月。考试时间的安排:08:30-10:00(职业道德、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专业技能考试),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进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答辩);答辩的主要程序分为:书面答辩和口头答辩。(各地不同,其中北京考区主要以书面答辩为准)
报名时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3)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考试内容: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等级:
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当于高级职称。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规划和重大事件的策略性解决方案,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决策过程的重大疑难问题或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关建设性解决方案,能够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渠道。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当于中级职称。
处理复杂的或部分非常规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确定工作方法,开发相关工具,指导主要相关人员的工作,审核相关文件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听取内外人员的意见,协调相关人员解决问题。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助理,相当于助理级职称。
助理人力资源业务管理人员。主要特征是,起草本专业相关文件,落实相关制度,在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制定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测算,独立完成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如独立办理招聘、劳动合同、劳务外派、社会保险等手续。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人力资源员。
主要工作的特征是在他人指导下,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性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信息的传递;制作台帐;承办相关业务手续。职能范围局限于人力资源内部。
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注册条件:
第一:从事人力资源并且是大专以上的学历的工作者,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参加过企业培训、绩效管理、劳动关系、员工任用、薪酬福利和保险、职业生涯规划共六个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模块训练并且考试合格者,加权录取后即可获得相关专业领域的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第二: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累计获得三张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书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者,本人申请并通过评审后可获得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申请条件:五年相关工作以上,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者,经过《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课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合格之后,通过条件审核和人力资源水平的综合测试的,可以提交申请和相关的材料给职业资格认证中心,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获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