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办理分户。
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即可。
注:如果没有结婚,原则是不允许分开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 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扩展资料: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