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的问题这么详细,作为律师,自然要回答得细致些。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应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根据这项强制性规定,只要车辆上路正常行驶,车牌号码就进入了公共领域,任何看到的人都会知悉,即便在照片、视频中出现也并不侵犯车主的权利,因为随机记录下来的影像与机动车权利人的人身利益和财产权益无关,既未侵犯车主的肖像权或隐私权,也不会使汽车价值发生任何贬损。
包含人脸的照片没有看到,既然只是在照片的一个角落,想必不是作品的主题,拍摄的目的应该不是凸显这张面孔,如果不谈主次,单论侵权与否的话,肖像权保护的是人格利益,用以展示的部分要具备独特的面部特征,嘴巴以上虽然占到面部的三分之二,但如果不具有识别性,难以落实为特定个人的话,想要以侵犯别人的肖像权为由来质疑拍摄者的著作权几乎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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