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登机。
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历史身份证明》时,应当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者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两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
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
民用机场公安机关接受旅客申请后,使用公安网人口信息系统或其他方法对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包括人口信息和照片对比,应当在审核属实后为旅客签发《临时身份证明》。
(一)申请
办理人如实填写《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审批表》。
(二)受理
1、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旅客,值班民警予以受理;
2、旅客填写的《审批表》不清楚、材料不齐或者照片不规范、数量不够的将要求予以补正;
3、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值班民警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三)审核
值班民警使用公安网人口信息系统或其他方法对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证件办理意见。
(四)签发
办证人员根据值班民警审核意见为准予办理的旅客签发《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
申请的临时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