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的国家安全法草案,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根据草案二审稿,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一审稿第四章第二节规定了“国家安全战略”。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国家安全战略是党和国家在一个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顶层设计,是管全局的,建议把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规定移至总则作出规定。草案二审稿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将相关规定移至总则,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战略涉及的主要内容,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对于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草案二审稿对相关条款的顺序作了调整。同时,在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规定中,草案二审稿增加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