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入党积极分子不一定都能成为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党校的学习和考试,然后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才能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大学入党流程的步骤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 团员推优
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三、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 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 参加党校学习
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00—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五、 成为发展对象
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六、 成为预备党员
1、 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 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 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 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1) 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2) 申请入党人历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3)《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 本人自传,撰写格式:标题为自传,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结尾为本人的署名和日期;
(5) 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6) 团总支推荐意见;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材料;
(8) 党校学习总结和鉴定材料;
(9) 本人学习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