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终形成史上,
有两个会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个是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个是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后个会议标志着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下到上全面地系统地建立起来了,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其意义自然是十分重大的。但对前一个会议的意义也不可低估,正是它制定的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权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此开始逐步向实行这一制度过渡。有的同志说:如用军事上的术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比作一个战役的话,那么,1949年9月召开的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则是完成了战役的方针、原则、战略部署的制定工作;而1954年9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及其以前的选举代表等,只是组织实施战役计划的具体执行工作(见袁瑞良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发展史》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