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子女入园,家长需要准备政府规定七种证明,此为必备条件
1.户口本原件
2.预防接种卡
3.独生子女证
4.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和幼儿)
5.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6.务工证明
7.登记预约单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需由家长陪同并带好七种证明,到居住地附近托儿所、幼儿园登记,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最后能不能入学还是未卜的。
扩展资料:
第十六条 幼儿园必须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保育、教育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品德行为,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
1.定期为幼儿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卡;
2.每天早晨必须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幼儿园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幼儿园应保证幼儿饮水,两餐间隔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半,对幼儿大、小便的次数和时间不得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