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 房产证也丢失 怎么补办

2020-05-03 社会 308阅读

房产证可以挂失。

一、产权证书丢失,按照规定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挂失手续并登报公告作废。因产权人去世,无人申请挂失手续,继承人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由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挂失,登报公告作废后,将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二、房产证挂失后重新办理的流程:

1、 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 房管局办理 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 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但产权获得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只能主张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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