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违反上述条例的,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扩展资料:
驾驶员其他相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逆向行驶的;
2、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3、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4、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第七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1、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2、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3、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4、行经交叉路口、铁道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6、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