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精神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活动及其成果的精神积淀,包括尊重科学、重视技术的理性精神,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严谨态度,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等。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无可替代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高度重视和努力发展科学技术,能使和谐社会建设获得强大的物质基础。科学精神源于探索科学真理、追求技术创新的科学活动,其第一要义就是重视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能够转化为巨大的物质财富,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就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把社会物质财富这块“蛋糕”做大,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自觉遵循和运用客观规律,能使和谐社会建设高效有序地向前推进。在科学的视野里,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也不例外。社会是以人为主体,以自然界为环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有机体,这些要素之间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作用。当社会建设的主体遵循这些规律时,整个社会就会呈现出和谐的状态;当社会建设的主体违背这些规律时,就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甚至引发震荡和冲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和把握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政治、文化,人、自然、社会,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等因素的现实状况和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使对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作用的各种规律都得到妥善运用,使和谐社会建设走上高效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使和谐社会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科学真理具有相对性:事物总是处于发展和变化之中的,人类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永无止境的。这就决定了从事科学研究的主体必须根据客观条件的发展变化不断探索新领域、揭示新规律、取得新成果。从特定的历史阶段来看,和谐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内在统一、和谐有序、生机勃勃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前对社会和谐有利的因素也可能演变为不利的因素,以前激发社会活力的力量也可能转变为遏制社会生机的障碍。如果社会建设的主体不具备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不能与时俱进地体察这些变化,而是抱着过时的经验和教条不放,那么,社会和谐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活力也难以长久保持。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使和谐社会建设永葆生机和活力。
人文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支撑
人文精神是对人的生命存在和人的尊严、价值、意义等的理解和把握,包括对道德人格、理想信念的追寻,对自由、平等、正义等的渴望,对生死、信仰、幸福、生存意义等问题的反思和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等等。和谐社会建设是以人为主体来展开的,又是为实现人的自身价值服务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还要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
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有利于引导和谐社会建设向着正确的目标健康发展。始终把人置于核心的位置,维护人的正当权益,满足人的合理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文精神的本质内涵。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有助于人类社会逐步向着更加符合人类本性的状态演进,最终达到高度和谐的理想境界。可以说,人文精神是引导社会从不和谐走向和谐、从初级阶段的和谐走向高级阶段的和谐的重要力量。在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突出人作为社会建设主体的创造性、价值和尊严,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文精神在当代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引导和谐社会建设向着正确的人文目标健康发展。
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有利于调动人们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把人文关怀送到社会的每个角落,辐射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能使人们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受生活在其中的幸福,进而自觉地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既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建设和谐社会根本力量的作用,又鼓励和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和其他阶层人员积极贡献力量,使一切能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的人都具有主人翁的光荣感、自豪感,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环境,能使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的调动。
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是人文精神的产物,也是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忽视在全社会营造团结互助、诚信友爱、谅解宽容的人文环境,就有可能使社会群体之间产生隔阂和鸿沟,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承担起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的重任,努力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氛围,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整个社会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坚持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
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我们既要看到它们相互区别的一面,又要看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面,自觉地把二者统一起来。
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服从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满足这一要求,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自觉遵循和运用客观规律。同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应使对社会发展状态、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运用融入体现人文精神的价值判断,实现社会历史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把社会建设的目标由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到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创新科技价值观念,使科技政策、科研工作以及科技成果的开发运用由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变为同时注重生态环境效益和追求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考虑其对于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影响;推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相互学习与借鉴,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与繁荣,培养造就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五个重要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涉及人的身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充分体现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是人文精神在和谐社会建设问题上的重要体现。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必须坚持科学的方向。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以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参照来衡量、校正与检验社会发展的人文目标的合理性,使之科学可行;应当深刻认识实现社会发展人文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当代中国的国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科学对待和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使社会发展人文目标的实现过程成为应用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过程;在对人们进行人文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加大科学精神的含量,把科学精神作为反对封建迷信、邪教非法活动、伪科学的锐利武器,引导人们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始终离不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合力的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应坚持弘扬科学精神与弘扬人文精神并举,并使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有机统一起来。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高度重视和努力发展科学技术以促进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自觉遵循和运用客观规律,用发展的眼光和思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高效有序、充满生机和活力。
●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环境,有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健康发展。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坚持弘扬科学精神与弘扬人文精神并举,实现社会历史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