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方法有:
百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点击第一条进入,在查询框内输入自己的考试编号,即可进行查询。当然还能拨打本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热线,在输入自己的学号后,也可以进行查询。
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10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
扩展资料
学业水平考试可查询成绩的处理
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试只要有一项科目为D等者(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视作D等),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
6.第一次报名参加必修科目考试单科成绩每得到一个A等级,则可在2010年高考总分中加1分,如得4个A,则可以加5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