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指拟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人选,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干部管理制度。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公示范围: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易地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公示方式:需要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召开会议公布、张榜公布等形式。公示时间: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