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欺诈门”事件?
由于“维护‘客户第一’的价值观不力”,阿里巴巴B2B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卫哲、首席运营官(COO)李旭晖辞职。此外,原B2B公司人事资深副总裁邓康明引咎辞去集团公关总监(CPO)职务,降级另用。一间上市公司,以“维护价值观不力”为由,以“引咎辞职”这样的直接方式,事实上一次性罢免三位高管,实属罕见。
但究其事实,在“维护价值观不力”的背后,是公司管理具体且严重的疏失,而且已经给公司声誉造成了实在的损失,马云断腕止损,也就不难理解。
引发此次高层人事地震的肇因,是阿里巴巴B2B对外贸易平台上,被发现2000多家中国供应商涉嫌欺诈全球买家。虽然透过报道,尚无汪森法确认国外买家是否已经就被骗事宜提出告诉,但如此大面积的商家涉嫌诈骗,阿里巴巴B2B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诉讼难以避免。尤其严重的是,如果是单纯的商家行骗,则作为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络公司困贺亩究竟应该承担何种责任,法律界尚有争论。但此次商家行骗,却有阿里巴巴内部销售人员参与合谋,阿里巴巴公司必然面对严厉的法律追究。此时阿里巴巴公司主动处理高管,且准备好应诉赔偿资金,可以视为争取主动的良好姿态。
作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领跑者,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阿里巴巴B2B公司、淘宝网及支付宝,不仅以其敏锐的嗅觉、先进的理念和出色的经营,奠定了自身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强悍地位,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成为该领域的“形象代表”和规则制定者。换言之,阿里巴巴或淘宝网的公众形象和信誉,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电子商务在中国公众中的印象和信誉。阿里巴巴和淘宝网的任何失德、失信记录,都可能给本来便十分脆弱的中国电子商务信誉,带来严重的打击。
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帮助分处世界任何角落的任何人,可以在终生不闻声、不谋面的情况下,成为互通有无的商业伙伴。而这种交易模式得以成立和维系的唯一基础,在于买卖双方的良好信誉和彼此互信。对于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络运营商,如阿里巴巴或淘宝网而言,任何商家的失信,都可能给公司信誉带来伤害,当失信商家大面积出现时,甚至可能使公司辛苦积累的信誉崩解,乃至危及公司生存。尤其在中国社会互信极度匮乏的大环境下,严格制定规则、大力加强监管,成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商必须完成的“不可能任务”。
明确了这一背景,则马云反复强调的“用户第一”原则,既可视为阿里巴巴公司的“价值观”,其实也是维系公司命脉的生存策略。事件发生之后,马云在其致全体员工的内部邮件中称:“这个世界不需要再多一家互联网公司,也不需要再多一家会挣钱的公司。”但就外部人的客观判断,一旦放弃“用户第一”的原则而失信于公众,阿里巴巴拍棚将不会再是一家“会挣钱的公司”。对此,马云应该比别人有更深切的理解和忧患。
对于马云的壮士断腕之举,坊间多有各种议论,比较普遍的观点,是认为此举不过是面对信誉危机时的公关手段。但面对危机,公关乃是必须,不公关才是荒谬和愚蠢。真正的问题是,如果仅止于公关,是否真的能够化解诈骗事件带给阿里巴巴,乃至整个中国电子商务的冲击,以及透过这一事件暴露出来的漏洞,能否真正被堵住。围绕这一事件,网络舆论中已经开始出现对淘宝网商家售卖假货的抨击,并已经将批评的矛头,指向淘宝网的规则漏洞和监管不严。如果淘宝网真的失信于更广大的中国用户,恐怕才是对阿里巴巴商业“帝国”更严重的威胁。
作为业界老大,阿里巴巴集团对中国电子商务的前景负有更大的责任,对企业内部的道德和纪律整肃,必然对整个业界的“行规”和秩序,有示范和约规的作用。为此,公众都在拭目而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