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里上班都几个月了老板总没有和要签定劳动合同怎么办?

2021-06-24 社会 158阅读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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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符合第一款的规定。
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则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所以你现在可以等到这分工作满1年后的第一天,从这天起你就可以算是和公司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他们就不可以在你没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解雇你。当然如果你不想做了的话记得保留好你这段时间的工资屏条以及上班卡等可以证明你在此工作的证据,然后就可以要求公司付你这几个月双倍的月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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