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是:
一:集合竞价阶段 (9:15 — 9:25)
1、9:15 — 9:19可以申报和撤单;9:20 — 9:25 可以申报,不可以撤单。
2、14:57 — 15:00实行集合竞价,可以申报,不可以撤单。
二:连续竞价阶段 (9:30 — 11:30;13:00 — 14:56:59)
三:其它时间阶段
1、9:25:01 — 9 :29:59期间,接受申报和撤单。
2、11:30:01 — 12:59:59期间,接受申报和撤单。
3、在股票盘中交易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单。
4、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9:15-11:30以及13:00-15:30。
四:成交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扩展资料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1、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2、连续竞价时,在当市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揭示价连续两个升降单位内,其价格依下列原则决定
a、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优先成交。
b、买(卖)方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申报价格时,采用较接近当市最近的一次成交价格或当时揭示价格的价位成交价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