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浦发银行万用金还不上了需要怎么办不用坐牢

2020-10-28 社会 384阅读

不会坐牢的。 这只是属于借贷或者透支关系的民事纠纷,只要争取主动和妥善处理,是不会被抓住坐牢的。当事人应该主动与发卡银行协商,签定分期清偿或者延期偿还的还款协议。

致电银行客服进行协商,咨询你现在最低还款额是多少,先把本月最低还上,再与客服协商,把一些不需要还的费用减免,比如利息,息费之类的,如果是银行的原因造成你产生利息滞纳金是可以减免的,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产生费息也有减免机会,但是本金肯定不能减免。

再次提醒,不管怎么说钱是一定要还的,千万不要跑路,每月还100也是还! 刑法对恶意透支的认定有三点要素,缺一不可,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逾期不归还,三是经三个月两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你归还了,只是经济状况不行,就构不成恶意透支。

最后一点,对于告民事还是诉刑事,是银行说了算的。一般来说,银行不会去告刑事,除非实在找不到人,因为刑事审限相对民事的审限要长很多,银行也是以要回钱为目标。不会直接就起诉刑事。但是如果你跑路,银行找不到人,要不到钱,就会走刑事,可以利用公安机关的力量抓捕或是网上通缉。

扩展资料

法规条款: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借贷纠纷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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