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和车一起,到车辆在异地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过户。
取得档案和临时车牌,受让方再到落户地区车管所申请办理落户上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修正)》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过户提档流程:
一、提档的流程:
1. 买卖双方本人必须到场,卖方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购车发票、强险等过户必要材料,买方携带身份证和居住证。
2. 到当地的车管所内,二手交易中心开二手交易票。
3. 把车子推到汽车外检的地方,拓印车架号。
4. 拓印好了找工具把牌照拆掉。
5. 找警官外检、拍照。
6. 外检结束之后,把外检单拿到二手交易中心开票的地方领取交易材料。
7. 带着所有材料到外检窗口领取外检通知单和档案袋。
8. 到大厅提供所有材料,取号之后耐心排队。
9. 到号直接去窗口办理即可。
10. 以上业务全部办理之后,3天后去车管所凭通知单顺利领取密封档案袋和登记证。
二、过户的流程
1、过户上牌不需要卖方参与,买方自己骑车去入户地车管所办理即可。
2、到当地车管所接受外检,把档案和登记证交给外检的警官。
3、提供拓印单,拓印车架号,还要拓印发动机号。
4、车管所人员会检查车辆外观,核对各种信息并拍照等。
5、 外检结束之后,警官会把档案重新密封后交还,拿着档案去大厅取号排队办理。
6、大厅取号,耐心等待叫号。
7、叫到号按流程办理,工作人员会告诉你什么时候能领牌照。
8、去缴费窗口缴费,回到业务办理窗口领取行驶证、登记证和牌照领取单。
9、到时间直接去交警大队领取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