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社会教育的现状
(一)学前教育的性质方面
新中国建立初期,大力发展幼儿社会教育机构而不完全漠视家庭教育的价值,至少能从思想层面比较正确地认识二者的关系。无论理论研究者还是政府决策部门,都强调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应予密切联系。进入六十年代,“大跃进”的灾难性后果使得极“左”思潮在经济领域不得不有所收敛,但在政治领域、文教领域以及观念领域,反而得到补偿性加强。具体到幼教领域,便是将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集体主义与家庭生活、共产主义与殷殷母爱极端对立起来。因家庭有碍集体主义、共产主义之嫌,辄不惜将家庭彻底砸烂;因照管子女需要花费恁多时间和精力,就不恤把母爱一并抛弃。家社关系的真正良好解决,尚需耐心等待近二十年。
(二)学前教育社区化的趋势
八十年代以来,幼儿教育中家庭教育的地位重新受到尊重,并且出现了学前
教育社区化的趋势。
(三)学前教育机构立法方面
1981年,《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重新强调家园联系的必要性。1985
年《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进一步规定了托幼机构与家长联系的制度。
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专设“幼儿园与幼儿家庭”一章,用以规范
家园联系问题,要求“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共同负担教育幼儿的任
务。
1996年,该规程经修订正式实施,又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这部分内容。
(四)学前教育改革经历着曲折道路
(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和趋势
1.立足未来社会变迁,审视与建构幼儿教育中的家社关系。
2.积极总结正反经验,完善保教结合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策略。
3.适应多元文化需求,探索幼儿教育课程的多元化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