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手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房子拿钥匙的时候本人不去、可以委托别人代领,但需要出具公证过的委托书如下:
当事人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别人)协商好委托事项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出具单身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到当地公证部门申请委托公证。
公证部门受理后调查、问询、笔录,依法出具公证委托书;被委托人带着该公证委托书、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办理接房手续领取钥匙。
扩展资料
交房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