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就一般定义而言,就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或指实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类比于民主主义国家)。但现在对于何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何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争议。在很多人看来,社会主义只能用来形容经济甚至社会,但不能形容国家,因此不存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 实际上,根据列宁个人的思想,他更倾向于建立一个多党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不幸的是,他在完成这一目标之前就逝世了。之后,斯大林建立了一党制的国家,并成为了后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效仿的对象。
1989年到1991年间,苏联和东欧发生剧烈的政治动荡,共产党纷纷失去政权。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使得社会主义国家的数量急剧减少,也令其余的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空前的危机。因此使得剩余社会主义国家也开始了意识形态的分裂,以朝鲜为代表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实行过去的方针政策,以中国为代表社会主义国家开始进行改革。
对于进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很多西方人眼中已经不再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甚至于像朝鲜这样的保守派社会主义国家也认为这些国家已经“变质”了。但鉴于对“社会主义国家”本身就很难给出一个绝对的定义,现在也很难加以评论。
目前,世界上还有五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它们是中国、朝鲜、古巴、越南、老挝。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自称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如利比亚、阿富汗、叙利亚、斯里兰卡、伊拉克 、阿尔及利亚、瑞典等 国名带社会主义但并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 :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 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 其他就是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