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罗彬4703
在医疗水平越来越先进的今天,医疗事故也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地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医疗秩序,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是我们医疗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就防范医疗事故发生的浅述于后。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学卫生知识的普及及提高,人们对健康生命的质量更加重视,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课堂上,我们看了这个案例,先后9次到医院产检,其中两次B超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远端显示不清”或“欠理想”,但院方未告知其进行进一步检查,最后孕妇曾秀静产下一名缺左脚的婴儿。曾秀静认为,南海妇幼保健院的这一行为致使婴儿健康权受损,也剥夺了其作为母亲的知情选择权,要求赔偿56万元。为了解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过错比例大小,庭审前南海法院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此事进行鉴定。由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医疗过错鉴定意见书》显示,该案中患儿左足缺如是其自身发育异常所致,有关技术指南也没有对胎儿肢体末端做出具体的诊断要求,现有的B超检查技术并不能检查出所有的胎儿畸形;另一方面,足缺如不是医学上终止妊娠的绝对指征,因此该患儿的出生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另一方面,该鉴定意见书认定,尽管医院未即时诊断出胎儿左足缺如没有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