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兵之后的等级是下士,上等兵是军队里的军衔,属于士兵的一级,高于列兵。在中国,上等兵服役满一年可晋升为下士,也可复员。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又经历了取消,恢复以及多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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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的新的军衔制进一步理顺了军官的编配关系,有效地调整军官队伍的比例结构,对于增强军人责任心和荣誉感、提高军官素质,加强军队的指挥、管理、保障和协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