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驾照在美国不能申请国际驾照,因为中国政府没有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其他国家为你出具的国际驾照没有效力,通常前往国外需用国内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可以持身份证、户口薄、护照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驾驶证核发地公证处办理驾驶证公证。
Ⅰ、根据《国际驾驶执照》
二、签发机构
一些缔约国的得到该国合法权力部门授权、可以签发国际驾照的机构有:
1.美国:美国AAA与NAC为政府授权颁发国际驾照的部门,其国际驾照称为IDD ( International Driver Document),其办理并不需要美国公民身份,但需要美国驾照,并且该驾照在办理国际驾照后6月之内不得过期。 实际上, 没有国际汽车协会这一组织,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ssociation Inc .只是一个美国私人注册的翻译公司。
2.加拿大:唯一被加拿大政府授权可以签发国际驾照的机构是CAA.
3.澳大利亚:只有NRMA (New South Wales),RACV (Victoria),RACT (Tasmania),RAASA,RACWA,AANT和RACQ (Queensland)有权签发国际驾照。
4.新西兰:被新西兰政府的陆上交通安全局授权可以代表其签发国际驾照的机构是AA。
5.以上机构都不签发国际驾照给没有该国驾照的人。
6.中国:唯一有权为中国驾照持有人签发国际驾照的机构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但是中国政府没有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其他国家为你出具的国际驾照没有效力。
7.中国没有一个被欧美国家熟悉的相应机构,通常你可以使用中国公证处的公证翻译件。使用公证处的公证件时,应该找有经验的公证处,因为有的公证处的翻译水平低,不熟悉国内外机动车分类方式的对应,翻译时生译硬译,使国外的交通管理官员或租车公司无法读懂这样的"翻译件",因而要求你重新翻译。也有的公证件上只做了原件相符的确认,而没有做翻译内容确认或没有写明翻译资质,不是“Certified Translation”,也不符合要求。
三、法律法规
1.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主要包括:
①1949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Geneva,19 September 1949)
②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Vienna 8 November 1968)(PDF文件)
③1949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24条第3款有明确规定:“国际驾照须在驾车人证明了其能力之后,由缔约方的合法权力部门或其分支机构,或得到其授权的协会签发给驾车人”。
④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规定:“缔约方承认有效的、由另一个缔约方或其下属机构、或者另一缔约方所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国际驾照......”(第41条第2款),“......并不要求缔约方承认驾车人的居住国/地区之外的国家/地区为其签发的国际驾照。”(第41条第 7款(b))
⑤根据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41条第2款规定,公约的各缔约方承认:使用与该国相同语言印制的任何一个国家的驾照,或者,如果不是使用相同语言印制的,可以辅之以一个认证翻译件;
⑥任何一个在语言、格式、机动车分类方式等方面符合道路交通公约第6附加条款中的要求的外国驾照;任何一个符合第6附加条款中的要求的国际驾照;(笔者注:该附加条款中对国际驾照的要求包括:国际驾驶执照的封面必须有签发国家的名称及该国的明显徽标;有签发部门的签字;有签发部门的章;执照内有该执照持有人所居住的缔约国的名称)
各缔约方承认以上执照在其领土上驾驶许可中所规定的车型时有效。
Ⅱ、根据中国公证网《驾驶证公证》
申请人前往国外需用国内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可办理驾驶证公证。
申请办理驾驶证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