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车辆限号尾号字母,以末位数字为准,即车牌号为豫G1234X的,以数字4为限行尾号计算。
根据新乡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第三条第一项 按照我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扩展资料:
《关于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第三条第三项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及建筑工程商砼车辆等;
5、外地号牌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新乡市政府——关于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