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晚期津门事件是几年几月曾国藩津门事件
1870年6月21日,天津数千名群众因怀疑天主教堂以育婴堂为晃子拐骗人口、虐杀婴儿,群集在法国天主教堂前面。法国领事丰大业认为官方没有认真弹压,持枪在街蔽源上碰到天津知县刘杰,因发生争执开枪射击,当场击死刘杰仆人一人,民众激愤之下先杀死了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及其秘书西门,之后又杀死了10名修女、2名神父、另外2名法国领事馆人员、2名法国侨民、3名俄国侨民和30多名中国信宏橡态徒,焚毁了法国领事馆、望海楼天主堂以及当地英美传教士开办的4座基督教堂。事件发生后,英、美、法等国联合提出抗议,并出动军舰逞威。曾国藩到天津后,考量当时局势,没有与法国开战,“但冀和局之速成,不问情罪之一当否”,在法国的要求下,商议决定最后处死为首杀人的18人,充军流放25人,并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被革职充军发配到黑龙江,赔偿外国人的损失46万两银,并由如早崇厚派使团至法国道歉。这个交涉结果,朝廷人士及民众舆论均甚为不满,使曾国藩的声誉大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