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改造指的是建国初期(1953年~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统称为:三大改造)。目的是向社会主义过渡。
二、三大改造的历史意义:
1、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到1956年, 在国民经济中,国营经济占32.2%, 合作社经济占54.4%,公私合营经济占7.3%,资本主义经济下降到0.1%,个体经济则下降到7.1%。总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92.9%,这表明,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已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
2、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或正在消亡。
三大改造胜利完成带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变化,必然引起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在建国初期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过程中,帝国主义势力、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已被消灭。剩下的剥削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富农阶级,由于失去了赖以剥削他人的制度,也正处在消亡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已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农民已经由个体农民转变为合作化的农民。
3、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已经初步奠定。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合生产力水平,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改变了国民经济结构,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