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等公积金交到足月进行商转公的。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产权共有人有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产权共有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没有连续逾期超过3个月或累计逾期超过6个月;
4.商业性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转贷款业务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3.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4.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2.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