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国家规定的,没有办法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2016年实行新的居住制度,居住证办理是需要登记半年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若公民并没有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就必须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以后半年以后才可以领取居住证。
扩展资料:
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居住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