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实行学部委员制,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这个现实的原因,就是国内一直以来存在着“重理工轻人文”的体制思维。1949年以后,部分人文社会学科被取缔、相关研究进程被中断的老黄历不提,直至今天,人文社会科学仍未获得应有重视,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仅举一例,中科院、工程院两院院士加起来有1545人(不含外籍院士),而社科院学部委员仅有57名,加上离退休的荣誉学部委员也仅有190人,这一数字后面还应加括号备注“含已故”。要知道,1955年中科院公布首批学部委员中,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就有61人。如果有耐心去梳理这份名单的人员年龄、专业,当可看到这支队伍的更多实情,总之就两个字:寒碜。
作为人文社科领域的最高学术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也该采取院士制度。唯如此,才能彰显对人文社科领域的重视,以及对该领域专家学者的尊重。当然,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人文社会科学,发挥其积极作用。
这些年来,也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个问题,并有所争论。赞成的理由自不必多说,反对者所持理由却颇有些让人哭笑不得。比如有人觉得,人文学科的科学含量很低,其学术成果难以衡量;还有人认为,国内人文社科学者水平差,基本没有什么学术创新,不评也罢。前一种说法是出于对人文社科的无知;后一种说辞涉及应然和实然的层面。对此,我认为社科院设立院士制是一种必要,至于国内人文社科现状堪忧,那是另外的问题。何况,正如上述,社科院至今未设立院士制,也限制了国内人文社科领域的正常发展。
目前,可以说是对社科院学部委员制进行改革的较好时机。一是国内社会对人文社科领域越来越重视,人们普遍意识到,国家强大不仅需要发展科技,还应有人文精神的提升;二是,建设文化强国,重视人文社科乃题中应有之义;三是,针对学术机构改革,应减少行政干预,突出学术导向,已成为社会共识。就此可以说,启动对社科院的机制改革,正当其时。
具有中国特色的学部委员制,不仅容易被误读,而且不利于与国际学术界进行交流对话。社科院实行院士制,与中科院、工程院一起形成“三院”鼎立格局,这将成为国内最高学术机构建制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