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认定工作流程,按时完成认定工作
江苏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公告说明:
(一)2016年1月底前,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认定流程、现场确认需提交资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体检安排、政策咨询电话等。
(二)2016年4月6日至20日期间,国考合格人员和依照我省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在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不同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其最新通知为准)。申报人员需凭网络报名号,在各地指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2016年6月15日前,各地完成认定工作。申请人的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以及符合过渡政策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由各地教育局自行合理安排。
(四)2016年6月30日前,各地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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