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师资培养体系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的幼儿师范学校一直是培养幼儿教师的主要机构,中专学历的幼儿教师一直是我国幼师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1999年3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师范院校布局调整的几点意见》,要求师范院校层次机构目标由三级向二级师范过渡,逐步取消中等师范教育。在这种背景下,中专层次的幼儿师范学校为谋求自己的发展,纷纷通过并入高校、独立升格、未升格但举办“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专科教育等方式提高自身办学层次〔2〕,初步形成了以本科、专科为主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由于我国幼儿师范教育改革目前尚缺乏明确的实施步骤和切实合理的区域规划,这种不顾社会实际需要和自身条件盲目提升办学层次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幼儿教师培养的严重断层。就各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而言,农村、城郊以及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地区往往更缺乏幼儿教师。师范教育结构调整后,由于幼儿师范学校合并或升格,许多幼儿师范学校已不复存在,面向城市基层和农村所培养的中低学历层次的幼儿教师数量逐年下降;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出来的幼教师资主要面向城镇幼儿园,农村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很难补充到合格的幼儿教师,这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幼教师资供给形势更加严峻。
(二)师资培养标准不明确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大众化和幼儿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迅速提升,相应的,在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上也都有着质和量的变化,而国家层面对此并无统一明确的标准和规定。多数学校没能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及时转变办学理念,找准学校定位,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全面的调整。一些学校,尤其是幼儿师范学校往往不同专业、不同办学层次并存;一些学校兼办高中或者艺术高中班;一些学校大专、中专混办。导致了办学思想和模式的混乱,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找不准目标定位,办学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学校的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三)课程体系急需改革
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要求培养出既具良好的理论素养、又具有良好的教育技能和保育技能的实用型人才。随着对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层次和能力要求的提高,单纯的技能型教师和单纯的理论型教师都不能适应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而应是二者兼备的人才。从目前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高等师范课程设置显露出“重理论轻实践,重文化素质轻教学技能”的弊端;高师专科课程设置缺乏统整性和独特性,重技能轻理论;而中等幼儿师范则偏重艺体〔3〕。有些学校虽然意识到培养模式的差距,进行了调整,但却没有找对策略,一味地通过加减课来达到目的,导致课程内容庞杂、体系混乱,再加上缺乏相应的师资和专业理论的指导,结果造成传统优势丧失、资源浪费,所培养出的学生既在技能方面不如传统中专生,又在理论方面不如传统大专生。
(四)职后培训问题亟待解决
有研究人员曾对全国东中西部15省市的30个区县的进行调查,结果有近90%的幼儿园园长认为“教师的培训机会太少”是她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之一。〔4〕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因。面对在职幼儿教师知识陈旧、学历不达标的状况,教育主管部门却没有强有力的培训措施。首先,幼儿教师培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未能得到很好保障。例如,国家启动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并不包括幼儿教师;各地的名师工程、骨干教师工程等也大多与幼儿教师无缘。其次,职后培训的目标发生偏离,成效较低。目前的幼儿教师职后培训机构大都进行的是学历补偿教育,加之培训缺乏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以及培训形式单一、重复低效等不足,使得仅有的一些职后培训流于形式,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技能。第三,幼儿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县市区之间,差别也很大〔5〕。而就教师的职后培训来说,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区都应重视,尤其是当今教育观念日新月异,更应重视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
二、应对当前这些主要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生教育的基础环节,建设并优化配置一支素质优良的幼儿教师队伍,是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
(一)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
当前我国幼儿教师数量紧缺,高水平幼儿教师更缺,其根源在于师资培养体系不够健全。因此,应该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综观世界各国,幼儿教师学历层次的提升是教育改革大势所趋,具有内在必然性。但是,我们也应在提升层次、提升速度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不能一刀切,一哄而上;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社会实际需求,允许存在专业人才的层次性和各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并且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给予相应的配套措施以保证所培养的幼教师资得到社会承认。具体说来,在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同时,集中力量规划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6〕,落后省份可以允许保留部分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并不断扩大各个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高校应承担大量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任务,减少或取消职业中专或高中幼师班招生.实行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单独录取,鼓励优秀生源报考学前教育院校和专业。 (二)尽快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标准〔7〕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幼儿教师教育标准,有关幼儿教师教育的规格问题,一般在相应的师范教育“教学计划”中附带说明。在当前大量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已经改制、升格、合并的形势下,尽快制定明确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标准,已成为我国当前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工作。标准的设定应该考虑到不同学历层次和类型,在“德行”、“学识”、“能力”、“身心”等方面均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要把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家庭教育的指导和科研人员以及其它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具体说来,首先,要具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儿童、甘于奉献自己的崇高职业理想,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其次,要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多方面的兴趣才能,同时掌握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及适宜的教育方法,具有广泛的人文基础知识和音乐、美术等方面的艺术才能和初级的外语听说能力;第三,要主动了解和接受新型教育思想并转化为教育行为,作用于实践;第四,还要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管理组织能力,要有适合于幼儿的活泼开朗、积极主动的性格。只有尽快出台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标准,提高幼教师资门槛,提升幼教师资整体质量,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实现教育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才能确保学前教育师资满足社会对多层次高素质幼教人才的需求。
(三)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设置
幼儿教育对师资有着特殊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要求,针对当前幼儿师范教育课程设置滞后于幼儿教育的发展需要的现状,幼儿师范教育有必要基于各自的培养目标和院校的学历层次以及师资水平调整课程结构,在师范性与学术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坚持素养与技能并重的原则”〔8〕,既要夯实基础理论课程,突出专业课程,也要重视工具性课程,加强实践课程,另外还要考虑到学生的不同发展特长,增加各类选修课。教学内容也应作调整,删除陈旧、过时的内容,增加能反映教育理论新进展和幼儿教育改革实践的新内容。课程设置应把握专业的特殊性,从生源的实际和社会对幼儿教师的专业需求出发,优化课程结构。要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改革传统的培养适应分科教学的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探索能够培养学生适应各种教学模式课程体系;要改革教学方法,改革重课堂轻实践教学的模式,采取“模拟课堂”和“实践操作”,增设“观察记录幼儿行为”的课时,扩充“儿童发展”的内容,重视“课后阅读笔记”的检查等等,加强学生的理论修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创新课程设计,构建合理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活动课等课程体系;要创新技能培训,赋予传统技能的新内涵,增添时代发展需要的新技能,提出技能考核的新要求。
(四)大力加强职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大力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使幼儿教师适应现代幼儿教育的要求。要提高教师职后培训的实效,变职后教育的“学历教育”为“能力教育”。加强职后教育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密切联系,以教师需要为本、为一线教学服务。地方政府应加强县、乡两级教师培训、进修机构建设, 逐步建立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培训网点,定期培训幼儿教师,培训形式可以有多种:一是师范院校举办短期培训班, 侧重讲授教育理论, 训练专业技能;二是教育行政部门与教研机构联合或单独举办幼儿园系统幼儿保教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三是各幼儿园开展园本培训,即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幼儿教师职后培训要形成制度, 规定教师在一定年限内必须到师范院校接受几次短期培训,更新知识与技能, 提高专业素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幼儿教师进行专业素质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励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