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一.是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员制度;
二.是增加了对不动产登记类型的规定;
三.是调整了登记审查要求;
四.是把《征求意见稿》中的“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改成了
“登记申请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是增加了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规定;
六.是增加了单位和个人查询信息时要告知目的的规定
不仅为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产权提供了保护,也对国土资源信息化作出了贡献。
新不动产登记相比老不动产登记的区别,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员制度,增加了不动产登记类型的规定,调整了登记审查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