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警队长签发拘留证不正确;应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8日被刑事拘留,13日报捕,题目中没有反映出有没有办延长拘留期限,如没有办理延期,则超期羁押。
2.检察院在收到卷宗以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检察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不能做出补充侦查的决定,只能做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检察院既然认为事实不清,应当在期限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继续侦查;
3.嫌疑人郭某涉嫌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量刑幅度在3年至10年。在刑事拘留期间,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就不应作出取保候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