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资质已批完了吗
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并在其经营范围中注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企业,方可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禁止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二)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三)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 (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没有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