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是指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所创造的价值,是一国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企业家才能等)所有者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生产要素所得的报酬,即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等的总和。
在使用价值上,国民收入是由体现新创造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所构成。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部门,有农业、工业、建筑业和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内继续的运输业、邮电业及商业等。反映国民收入的两个主要统计数字是本地生产总值(GDP, 即国内生产总值) 及本地居民生产总值 (GNP, 即国民生产总值)。
从社会总产值中扣除物质消耗后的剩余部分就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价值形态)=社会总产值-已消耗生产资料价值,或是国民收入(实物形态)=社会总产品-已消耗生产资料。
国民收入是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等的总和。 纯从资产价格变动而取得的利润并不计入。另外,关于本地居民是指所有以该国家或地区为经济利益中心的个人及机构,与其国籍及资金来源地无关,所以本地居民亦包括长期在该地区工作的外来劳工及外资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