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需要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扩展资料:
征兵的必要性:
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征兵工作作为今年第三季度主要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实。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报国参军的热情,为征兵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抓好网上报名应征录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适龄青年报名情况,防止错报、漏报现象发生;要强化法纪,严肃征兵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杜绝“人情兵、后门兵”等不良现象,做到廉洁征兵。
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征兵工作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实现和谐征兵、安全征兵目标。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杨志雄在那阳镇检查指导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