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隶属于司法部,属于司法警察。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我国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监狱人民警察
根据我国《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各级监狱管理机关的公务员;
(2)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公务员;
(3)各类监狱科研和教育机构的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
全国共有监狱681所,在职监狱人民警察30万名。
我国监狱的改革和制度的现代化.是由1865年的上海租界开始的。英国驻上海领事在租界内成立了“领事法庭”,并在厦门路建立了法庭监狱(20世纪初,改建为提篮桥监狱设施精良,时有“东方的巴士底狱”之称),负责英国在华侨民的司法处理和犯人监禁,从而把西方先进的司法程序和监狱管理制度引进了中国。
我国监狱警察制度相对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人民警察隶属于司法部,并非隶属于公安部。
但监狱警察的着装与公安系统基本一致,在胸章有“司法”两字以示区别,并且监狱人民警察的警号为7位数,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警号为6位数。
级别,警衔与公安系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