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多个小时,确实够长的。
提要:魔戒是用一枚戒指,来形容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的极大诱惑,指环王(弗拉多)虽身负重任,同时也面临魔戒的诱惑。但最终在大家一致的共同努力下,将魔戒毁灭,显示出来各界为了再一次证明不变的真理“正义必定战胜邪恶”,而付出的无谓的牺牲。
一个神奇的种族 一只骁勇的队伍 一枚具有魔力的戒指
当黑暗试图吞没光明时 谁来拯救人类的命运?
这是一部带给无数人震撼的电影,它改编自一部让魔幻文学界叹为观止的巨著——英国的托尔金原著,《THE LORD OF THE RINGS》(又译《指环王》或《魔戒》)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魔戒》的小说和电影——“看《魔戒》小说时最感动于博大深邃的意境,看《魔戒》电影时最惊讶于美所能达到的极致。”这的确不假。可以说,小说和电影各有千秋。而电影的成功,更是让一贯挑剔的《魔戒》小说的FANS心悦诚服。3亿美元的投资,近万人参与制作,巧夺天工的道具,历时3年的拍摄历程,《魔戒三部曲》是当之无愧的好莱坞巨作。
《魔戒》的大手笔注定了它画面的精良。导演彼得认真的态度让这部电影屡屡创下纪录——剪切率150:1,演员们有时一个镜头要返工30余次,戏服一万多件,所有器具,兵器为了追求古老和与众不同的感觉,均以最原始的方式,由各种匠人手工制成,单是霍比特人独特的大脚掌,要给演员穿上就要一个小时……幕后如此精细的工作,前台的演员也是十分敬业。饰演精灵王子莱格拉斯的演员奥兰多·布鲁姆,在拍摄过程中多次骨折,脊椎受过伤的他却依然忍着病痛,扮演让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的优雅王子。殊不知他看似轻盈的每一次跳跃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忍住撕扯般的疼痛继续保持微笑;扮演霍比特人的四位演员,为让假脚固定在自己的脚上,每天要站一个多小时;阿拉贡的扮演者维高,为进入角色,随身携带者道具剑,戏服破了也是自己补;阿尔文的扮演者为演出而减肥,山姆的扮演者为达到角色形象而增肥……这些演员的敬业,值得我们在电影之外,再投上一票。
除去电影制作的精良与演员的敬业,故事本身才是最大的卖点。《魔戒》构建在一个包含了多个种族的世界——中土上的故事。第二纪时,邪恶的黑暗君主索隆制造了至尊魔戒并企图控制整个中土世界。人类与精灵等种族联合起来,共同对抗黑暗的势力。人类的君主埃西铎砍下了索隆的手指。然而不幸的是,埃西铎被魔戒诱惑,并没有将它丢进末日火山摧毁。千年之间,魔戒多次易主,落入住在地下的怪物咕噜姆的手中后,被探险的霍比特人毕尔博抢到手中。在毕尔博将魔戒作为礼物赠与侄子佛罗多之后,一系列风波席卷而来……
魔戒,具有蛊惑人心力量的魔物,必须投入末日火山销毁。勇敢的佛罗多担负起了这艰巨的任务。同行的还有他的族人,山姆,梅里,皮平;杜内丹人,埃西铎的直系后代,刚多王位继承人——阿拉贡;黑森林精灵族王子,瑟兰迪尔之子——莱格拉斯;来自孤山的矮人族贵族,吉穆利;刚多摄政王的长子,博罗米尔;灰袍巫师——甘道夫。九位不同种族的使者,为避免人类乃至整个中土世界的毁灭而组成魔戒远征队,向复活后的索隆所在地——莫都进发……
《魔戒》并不只是单纯的魔幻作品,其中人物表现出来的一些品德值得我们欣赏。
友情
这一点的最佳体现,首先在于佛罗多和山姆。山姆是佛罗多的厨子,跟随佛罗多完成这艰巨的任务。在第二部中,佛罗多一行人受到邪恶巫师萨卢曼手下的强兽人攻击,佛罗多认为自己会位同伴带来死亡,毅然决定自己踏上征途。他划着小船到大河中时,被山姆发现了。山姆不顾自己不会游泳,执意冲入水中,要伴佛罗多左右。在古鲁姆的带领下,发现了古鲁姆的不忠的山姆反被陷害,被佛罗多遗弃。然而,他并没有抛弃他的佛罗多。危急时刻,他再一次挺身而出,从毒蜘蛛口中救出佛罗多。
最为让人动容的是,两人在末日火山烈焰的炙烤下,均已无力前行。山姆挣扎着背起佛罗多,说“既然我无法为你背负着重担,就让我来背你吧!”在佛罗多将咕噜姆和魔戒一同推下末日火山口后,自己也命悬一线,几乎跌下去。关键时刻,是一直陪伴他的山姆伸出了援手。在佛罗多支持不住时,也是他坚定地说“别放弃!”
山姆和佛罗多,最开始时只是主仆关系。后来他们经历一系列的事件,这种普通的关系升级为了友情,甚至更深的羁绊。可以说,如果没有山姆这位忠诚而奋不顾身的人,佛罗多绝不可能走到最后。山姆只是一个厨子,其精神的光辉却要胜过主角佛罗多。
另一对就是精灵莱格拉斯和矮人吉穆利。小说前端交待,由于黑森林的国王瑟兰迪尔曾关押过矮人,致使千年来矮人和精灵的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莱格拉斯和吉穆利最开始在未加入魔戒远征队时就有过争执。那个时候,他们谁也没想到,对方将是自己以后生死与共的好友,
日常的相处与几次浴血的奋战,精灵与矮人之间的隔阂逐渐化解,他们在战场上的配合日趋完美。在地下岩洞时,矮人跳过断层是不小心滑了一下,眼看就要跌入地狱。莱格拉斯眼疾手快,抓住吉姆利的胡子救了他一名。吉姆利有些好面子,圣盔谷一战中,因为无法远距离跳跃而恳求阿拉贡把它丢进敌群中,末了还特地嘱咐阿拉贡一句“千万别告诉精灵小子。”两人在战场时比赛杀敌的场景亦十分有趣。
最终决战开始时,面对索隆的万人大军,吉姆利对身旁的莱格拉斯说“我从没想到要和一个精灵一起战死。”莱格拉斯笑着回答“那么和一个朋友一起战死呢?”吉姆利爽快地点点头“我愿意。”
莱格拉斯和吉姆利是化解时代恩仇的一对,那么下面这一对接不同于上面的人们了。梅利和皮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其友情并没有什么激烈的过程。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平淡而温馨的一幕——梅里递给即将和他分别的好友一包烟草,轻声说“这是最后一包,我知道你的早就抽完了。你抽得太凶了。”这种体贴的温柔,是真正的朋友之间才会有的。
二.爱情
贯穿全篇的,是阿拉贡和精灵公主阿尔文的爱情。尤其是阿尔文,她甘愿为阿拉贡舍弃远渡佳离地的机会,舍弃精灵永生不死的命运,将代表自己力量的“暮星”戴在阿拉贡的颈项上,以保佑他在远征路上一路平安。
三.领导者
小说中的主角是佛罗多,电影也是这样的。然而我却觉得阿拉贡更像主角一些。且不说他后来身为人皇所具有的天然的魄力。单是在远征队中,阿拉贡就表现出了领导的风范。在经历了甘道夫与炎魔同归于尽,佛罗多和山姆单独离开,梅利和皮平被半兽人掳走,这样四分五裂的局面后,阿拉贡仍能平静的带领莱格拉斯和吉姆利,并做出正确的决断。无论是圣盔谷战役,白城之战,还是最终决战。各国国王的光辉的胜利都是靠阿拉贡广博的人脉,英勇的抗争,睿智的决断,坚定的信念而得到的。在圣盔谷战役中,他本可以置身事外,却选择了与洛汉国的人民共患难;在白城之战中,他冒着生命危险,带来了亡灵军团;最终决战,他一剑砍下了索隆使者的头颅。来听听我们的王者在最终决战时激昂的话语吧:刚多和洛汉的好男儿,我的好兄弟我在你们的眼中,看见我心中也感受到的恐惧
有一天人类将失去勇气
我们会众叛亲离,一败涂地
但不是在今天!
有一天邪将胜正,人类的世界也完全毁灭
但不是在今天
今天我们要誓死奋战
为了你们在世界上所珍惜的一切
一定要奋战到底!
而这样一位英勇的王者,势必将带领他的臣民走向胜利。
四.牺牲精神
加入远征队的九个人都知道,此行很可能是有去无回。事实很快证明了这一点。在地下洞窟时,甘道夫为了保护众人与炎魔拼死厮杀,最终坠崖。掉下去之前他只说了一句话“你们快走吧”。不久后,悲剧发生在博罗米尔身上。这位人类的代表,武艺高强的将军为保护霍比特人身中数箭而亡。其他的人,虽最后无恙,但当初他们决意拯救这个世界时,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牺牲。放弃了高贵的身份,离开了温暖的家庭,出生入死。
五.人物塑造
电影的人物塑造之成功自然不用我多言。主要是想谈一谈我喜欢的人物。阿拉贡的王者之风,莱格拉斯的轻盈优雅,这两大帅哥在电影中占尽风头。然而我最为敬佩的人,乃是洛汉国的公主伊奥温。
这位女性不仅是风华绝代的公主,而且是一名出色的女战士。在国家有难之时,毅然穿上戎装,奔赴战场。其出色的剑术不输给男人。在戒灵即将杀死国王时,她无所畏惧,面对戒灵的嘲讽“没有男人可以杀了我”(no man can kill me),她潇洒的摘下头盔“我不是男人”,一剑结果了戒灵。平日的生活,并没有让她变得娇气,安排民众,照料国王,是人民的模范,也是一位伟大的巾帼英雄。
终曲
自始至终,《魔戒》带给我的不止只有视觉上的震撼,还有心灵的悸动。这些人的友谊,他们的勇气,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美德,成为贯穿人心的雄壮交响。随着第三纪的结束,精灵等其他种族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人类时代到来了。远征队的故事已成为传奇,永远在中土,在我们心中激荡。
Frodo和Gollum:魔戒系列的悲剧英雄
Frodo是不是英雄,对我来说本来毫无疑问. 可是有不少人觉得他配不起这个头衔. 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想.我无意攻击他们的观点,也无意说服他们. 只是借此重新整理我对Frodo的理解,希望在这过程中, Frodo之为英雄就象1+1=2一样理所当然.(我将尽量不谈原著,只谈电影中的角色.)
我可以从某种似乎强词夺理的角度来论证.魔戒系列是不是成功的电影? 应该是吧! Frodo是不是男主角? 我想是的.至少是最重量级的男主角之一. 象魔戒这样庞大的电影,如果男主角角色本身或演员表演失败的话,它是不可能成功的.它整体上是表现英雄主义的片子, 如果观众不能认可主角Frodo是英雄, 他们是不会满意的. 当然其他角色也都是英雄,可主角不够英雄,足以摧毁整部片子.从这个角度讲, 魔戒的成功已雄辩地证明了Frodo的成功,尽管他看起来是多么脆弱, 多么凄怨, 而且,他其实并没有把魔戒丢下去!
想到这里,我才想到Gollum, 才发现Gollum与Frodo的不可分割. 是的, Frodo和Gollum的关系,某个方面,比Frodo与Sam的关系更密切. 他们都是持戒人. Gollum对魔戒的刻骨之恋和切肤之恨,无人能出其右, 只Frodo能稍稍理解. Gollum是Frodo地狱般的未来,是Frodo的前车之鉴, 他们因此惺惺相惜又互相憎恨.
Oracle对Neo说Smith是他的opposite, 他的negative. 我觉得这句话也适用于Frodo和Gollum, 毫不突兀. Gollum是Frodo的opposite和negative, 如果魔戒不被摧毁,Frodo将变成Gollum, 而Gollum, 很久很久以前,曾是个单纯的水边Hobbit. 他并不想变成现在这样, 甚至几百年后,Smeagol人格还一度击败Gollum人格, 足见他的本性之坚韧. 所以Frodo要救他. 就在Frodo决定放开Gollum,让他做向导的那一刻, Frodo其实是决定了他自己和Middle Earth的命运.
他说: “Maybe he does deserve death. But for now that I see him, I do pity him.” Frodo之为英雄,在这一刻已经完成. 英雄不一定要力大无穷战无不胜, 他也不总是在最后成功.英雄是超我的勇气, 过人的胆识和悲悯的胸怀. 这三点, Frodo都做到了,更有孤注一掷的执着. 当然多数时候,我们看到他在银幕上跌跌撞撞,担惊受怕,更因为Elijah的那双超大的湛蓝的眼睛, 我们不习惯看到这么”脆弱”的英雄,所以我们不舒服.渺小短视的我们!
我承认前两集里的Frodo有点让我失望,因为他看上去真的不堪一击. 但第三集, 不知怎的,他完全赢得了我的尊敬.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时时担惊受怕,一天比一天衰弱,甚至还当了一回唐僧. 可是就象他带着魔戒一步步爬向末日山口一样,他也带着我越来越信任他的坚强. 是的,就是这份不顾一切,抛开生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勇气,说服了我,也担起整部影片的道德重量和希望. 当他对Sam说: “No, Sam, I cannot see them. No taste of food, no feel of water, no sound of wind… I am naked in the dark.”谁能不叹惜他挣扎之惨烈? 谁还会怀疑这小小的Hobbit身上有着巨人的勇气?
“可是,他最后没有把魔戒丢下去,” 你说.没错,他最后失败了. 他将魔戒据为己有. 不过试想如果Frodo站在火山口,将手一松,轻易地丢下魔戒, 是不是非常不合理?魔戒折磨他这么久, 此刻在Saurun的地盘中心, 它的魔力更强. Frodo虽然鼓勇将它带到这里, 但是让他放手却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完全合理.不然至尊魔戒也不成其为至尊魔戒了.
也只有这时, Frodo的宽容和悲悯得到了回报,救了所有人.而Gollum,如果你认为他的出现只是做Frodo和Sam的向导,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另类英雄,他是毁戒人.冥冥之中,Frodo和Gollum联手,才摧毁了魔戒. Gollum深恨魔戒,受荼毒最深,由他来毁也最适合.当年我读完全书,越想越佩服作者巧夺天工的情节安排.这一情节PJ是无法做另外的改编的,这是唯一的,最强有力的,最精巧的毁戒方式.
Gollum,不管他曾经多么卑微,罪恶,狡诈,肮脏,受难深重,他救赎了自己, 虽然他自己并无意于这一救赎. 而且,他最后是快乐的.很欣赏影片中没有让他在坠落中恐怖地嘶喊,而是浑忘一切地沉浸在重得魔戒的狂喜中,不知末日将临. Bless you, Gollum!
写到这里,我沉浸在对Frodo和Gollum的感怀中,一时间写不下去了.
本来还想说说Elijah Wood的表演是否合格,现在发现不必要了.我闭上眼, Elijah就是Frodo. 他的大眼睛清澈无底,就象个真正的Hobbit一样纯洁. 如果你只记得他的眼睛,就抱怨他没有演技,那是因为他的眼睛太会演戏了.事实上,他那副五官可以演出从天真到绝望,从喜爱到怀疑到厌憎,从脆弱到坚强的种种表情. 上个月我重看FELLOWSHIP, 当Frodo第一次出现在Shire的绿荫地上时,才惊觉从FELLOWSHIP到TWO TOWERS, 从Shire到Gondor, Elijah已经把Frodo改变了这么多,而我却浑然不觉. 他是不是好演员,不用再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