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管理科
负责全市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的具体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的管理,审查土地储备计划、方案及土地收购、储备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编制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出让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负责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组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评测,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组织发布土地供应信息;负责全市地产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工作。
规划科
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地质勘查规划、测绘发展规划;指导并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根据授权,审批除各县城关镇以外的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执行;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储备中心
负责有关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的拟定;负责执行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和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 负责储备土地的征购、收购、置换、代管的具体实施与合同签订;管理储备土地;筹措管理土地储备资金;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负责储备土地出让地块的招商引资和投入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 负责土地出让后资金分流的结算工作;负责向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报告储备土地计划; 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