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屋主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大厅窗口办理,一般需要以下证件:
①、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⑧、私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⑨、房屋建筑设计平面图;
⑩、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房屋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缮证、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