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改革消防改吗

2020-10-01 军事 277阅读

2018年3月21日,国务院改革方案落地公布,公安消防部队转制敲定,现役官兵集体退役转制移交,其编制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继续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队工作安排,2018年10月9日上午10时举行“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武警消防部队将成为一段载入史册的历史。

组织拟定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主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中国消防协会。

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着眼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

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比如消防队,他们可以对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属于“警察”;而武警内卫部队更像军队,没有执法权。因此把消防从武警部队剥离出来是顺理成章的事。

扩展资料

1、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主要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以及防卫作战等任务。

2、武警部队设武警总部(正大军区级)、指挥部(正军级)、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各省级(市、区)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各地级(市、州、盟)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地市辖区、市、县)、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武警总部,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各警种指挥部(正军级)及各机动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武警部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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