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中央电视台的上级组织。
中央电视台(英文简称CCTV)成立于1958年5月1日,当年9月2日正式播出,初名为北京电视台,1978年5月1日更名为中央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内设24个副局级机构及6个台属单位。
中央电视台是中国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是党、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是中国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是当今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传播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具有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是全国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中国了解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
中央电视台始终忠实践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48字职责使命,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努力打造拥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国际一流国家级现代传媒航母。
截至目前,中央电视台拥有42个电视频道,其中开路频道29个,数字付费频道13个,共开办529个电视栏目。节目制播实现高清化网络化文件化,年播出总量33.8万小时。
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2016年12月31日正式开播,包括6个电视频道、3个海外分台、1个视频通讯社(国际视通),是全球唯一使用6种联合国工作语言不间断对外传播的电视媒体,基本建立覆盖全球的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国际传播体系。
中央电视台加快推进台网融合一体化发展,积极抢占新媒体发展制高点。“央视新闻”新媒体总用户数突破3.4亿,在用户规模和影响力方面牢牢占据国内主流媒体领先地位。
央视网已初步构建起“一云多屏”传播体系,形成全球网络视频分发体系,建设了全球最大的中文正版视频数据库。同时,提供英、西、法、俄、阿、韩6种外语和朝、蒙、藏、维、哈萨克5种少数民族语言的服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央电视台大力发展媒体经济,积极拓展产业市场,切实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壮大覆盖广告经营、影视节目制作和营销、技术服务等主领域的跨媒体、多元化产业格局。
扩展资料:
机构简介: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台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文秘、改革统筹、督查督办、安全保卫、保密、外事、版权和法律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下设:秘书处、综合处、改革处、督查处、机要档案处、保卫处、外事处、版权和法律事务室、行政处、房管处(物业管理处)。
二、总编室
组织协调全台的宣传业务工作,组织各频道节目的播出;制定宣传规划、统筹管理全台节目资金;负责收视情况分析及观众联系工作。
下设:规划部、节目播出部、节目研发部、宣传统筹部、市场评估部、受众服务部、节目推介部、综合部、审片部。
三、新闻中心
负责综合频道、新闻频道新闻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播出;管理驻外记者及驻地方记者,协调地方电视台向中央电视台提供新闻节目;负责国际视频发稿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与有关国际电视机构的节目交换工作。
下设:综合部、策划部、时政新闻部、经济新闻部、社会新闻部、地方记者部、海外记者部、国际新闻部、军事节目部、新闻评论部、新闻频道编辑部、综合频道新闻编辑部、新闻播音部、新闻视觉艺术编辑部、新媒体新闻部。
管理31个驻国内记者站、2个海外分台及5个中心记者站。
四、综合频道
负责综合频道节目的组织、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节目统筹部。
五、财经频道
负责财经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
六、综艺频道
负责综艺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
七、中文国际频道
负责中文国际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新闻部。
八、体育频道
负责体育频道和赛事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竞赛部、新闻部、赛事频道编辑部。
九、电视剧频道
负责电视剧频道节目的组织、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项目部。
十、科教频道
负责科教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
十一、社会与法频道
负责社会与法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
十二、戏曲和音乐频道
负责戏曲频道和音乐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
十三、少儿频道
负责少儿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
十四、外语频道
负责英语频道、西班牙语频道、法语频道、阿拉伯语频道、俄语频道节目的生产、编排和播出。
下设:综合部、节目部、英语频道、西班牙语频道、法语频道、阿拉伯语频道、俄语频道。
十五、大型节目中心
组织策划、制作重大节目和大型文艺节目。
下设:综合部、第一导演工作室、第二导演工作室。
十六、海外传播中心
统筹协调全台海外传播工作;负责节目的海外落地、推广;承担对外援助项目相关工作。
下设:综合部、统筹规划部、项目部、联络部。
十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全台人力资源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下设:干部管理处、劳动工资处、培训职称处、人才交流处、劳动关系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十八、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全台财务管理工作。
下设:综合业务处、计划统计处、财务管理处、会计核算处、财产物资处、产业管理处、财务委派管理处。
十九、技术管理中心
拟订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技术系统和设备的更新、改造;组织技术研发和引进;研究拟订技术规范;承担动力、信息通讯、网络安全的运行维护工作。
下设:技术业务部、质量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基础资源部、制播应用部、业务应用部、信息安全部、动力管理部。
二十、技术制作中心
负责全台节目制作业务的调度管理;承担各类节目的制作合成工作。
下设:综合部、录制一部、录制二部、录制三部、录制四部、制作部、音频部。
二十一、播出传送中心
负责全台节目源的播出传送工作;对外提供电视节目传送设备及技术支持。
下设:综合部、播出一部、播出二部、转播部、总控部、新闻制播一部、新闻制播二部、新闻制播三部。
二十二、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全台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广告管理工作。
下设:综合部、市场部、客户部、监审部、公益广告部、频道经营部。
二十三、发展研究中心
负责电视事业与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开展电视行业动态分析、电视理论研究等。
下设:发展战略研究部、电视传播研究部、产业与新媒体研究部、综合部。
二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全台的党群工作。
下设:党委办公室、(团委)、工会、精神文明协调处、(侨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电视台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电视台—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