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
1.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B卷),其中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卷),除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外的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B卷);
2.其他岗位(含选调生)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华图安执法勤务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
云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准确识别、理解和运用字、词语;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正确判断句子;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断短文隐含的信息;准确理解比较复杂的观点或概念,准确判断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判断识别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分析、计算、比较、处理的能力。
5、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历史、国情、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申论》
《申论》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意图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用简洁、准确、流畅的文字表达出来。
(三)《法律专业知识》
其中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卷)
非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B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