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支票收款人应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2)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转帐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转帐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转帐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转帐支票存入个人在开户银行开的个人结算帐户内。最新规定,个人存入的转帐支票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