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季度的销售收入超过9万元,是按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不是部分缴纳。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 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并不影响次月的免税。同样的,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影响下一季度的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