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海关年报报送渠道和方式如下:
关于报送渠道: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纸质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关于报送方式: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年报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18年4月1日前已经向工商部门报送2017年度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应当在2018年5月1日后通过公示系统补报海关年报事项。未补报海关年报事项不作为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事由。
海关管理企业补报2016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海关年报事项。
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非海关管理的企业年报内容、报送时间不变。
关于查询年报状态:企业可以在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年报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陆“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状态。
扩展资料
海关申报单有好多种。
1、最常见的或者说大家最能接受的,是报关单,就是正常货物通关流程需要的基本单据。
2、转关货物申报单,办理进出境转关业务时候的申报单,
3、过境货物申报单,办理过境货物时候用的,
4、国际转运货物申报单,
5、国际航行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单,这个就包括很多种的,
6、旅客随身携带需要申报物品进出境时候的申报单
7、行邮物品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