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查学生宿舍,翻学生的柜子和包,算不算侵犯别人隐私权
其实 在法律上 他已经 违法了 【就算学校有规定,按照法律老师没有权利没收手机。第一: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 :手机是属于你的私有财产,你对该动产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并且他人不得侵犯。所以老师无权占有你的私有财产。第二: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你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第三:对于学校的规定,首先学校规定的只是不能带手机,并没有赋予老师没收学生财物的权利,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但没有依据这样做。假设你的学校规定说老师可以扣押学生财物的话,则该条规定明显违法。《物权法》属于国家民法体系,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学校规定属于一般的道德行为守则,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第四: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生活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补充法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的6项权利,可没有“没收权”这一说;第八条第五款反而规定了教师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鉴于你是高中生,《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有相应的法条保护你的合法利益提问者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