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连续几年把落实"收支两条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建立有形建筑市场等项工作做为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源头来抓。山西省纪委、省财政厅把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源头的源头"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它做为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来抓。在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坚持树立典型、抓点带面;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委派制试点工作抓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既有数量又有质量;既增加了财政收入节约了财政支出,又遏制和减少了腐败,减少了经济案件的发生。
一、山西省会计委派制工作基本情况
山西省会计委派制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至今大致走过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会计委派制工作在山西省由下而上,由点到面,梯次前进的过程。
1.起步阶段(1992-1997)
1992年10月,山西省忻州地区保德县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个会计局,揭开了全省会计委派制改革的第一页。对全县会计人员实行了按行业、性质分类的归口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任命制;对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了会计聘任制;对县、乡(镇)集体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实行了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保德县会计委派制为全省提供了宝贵经验,为以后会计委派工作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2.自然发展阶段(1997年-1998年8月)
山西省运城地区绛县于1997年成立了由县长兼主任,纪检书记、组织部长兼副主任,组织、人事、编办、劳动、财政、审计部门组成的会计管理委员会,对全县的会计管理实行了"一统四改"。"统一"即统一会计制度,全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两则"、"两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及全省统一的法规制度。"四改":一是改单位会计为政府会计,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权由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管理;二是改单向考核为双向考核,确立目标责任制;三是改无责上岗为抵押上岗;四是委派会计的工资改为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实施以后,效果也很明显。
吕梁地区兴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会计和出纳实行了委派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了财务总监,对私营、乡镇企业实行了审查制度,农村财务实行了"村财乡管"。
临汾地区汾西县成立了县人民政府会计管理办公室,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有、集体、个体等各类企业实行了会计委派,对人员少、业务量小的单位实行了"联会制"。洪洞县将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统一划归了财政局,其业务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职称评定、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
太原市尖草坪区把会计委派制重点放在行政事业单位和村(街)办企业,对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会计业务量小、人员编制少的单位实行"联会制",或由一个会计机构负责几个单位的会计事项。
在此阶段,山西省的两个地方也开始了行动,一个阳泉市,制定出台了《阳泉市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另一个就是忻州地区,在总结保德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忻州的实际,于1998年5月初作出了在全区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忻州地区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和《忻州地区会计委派实施细则》,对实施会计委派的指导思想、方式步骤、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全区地、县两级的委派工作迅速展开。在这一阶段,全省有29个县市区全推开了这项工作,试点工作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而且有的已经初步形成了较系统的会计委派制运作方式。其中,兴县、绛县、洪洞等县和忻州地区是搞得比较好的,尤其是忻州地区为了从组织机构上委派制工作提供保障,提出的要在不增加职数,不增加编制,不增加财政支出"三不增加"的前提下成立会计局的方案,为各地市和各县区顺利成立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了一个好的途径。既解决了会计委派工作中急需成立会计管理机构的问题,又符合了当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