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近去丰县梁寨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或者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一、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1.本人的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三张大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少数民族是否免冠,从其习惯);
4.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三、登记程序:
1、初审。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并签字。
2、受理。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对不符合条件的, 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并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登记(发证)。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证。经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1〕164号)规定,婚姻证书 费9元/对。